记得前阵子有看到妈妈在讨论98年初刚通过的新条例:(一)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怀孕,且符合上述请领要件规定之参加保险日数,于保险效力停止后一年内因同一怀孕事故而分娩或早产者,得请领生育给付。
想请问:
1假设目前怀孕四个月,然后现在在便利商店上班一个月后离职,到明年四月份生产后,还可请领生育给付吗?
(之前工作劳保已累积七年以上,于97年底离职)
2由于生育给付请领表格内需要盖公司大小章,若已怀孕中离职,在退保一年内生产可请领给付的情况下,还需要向前公司加盖大小章吗?
记得前阵子有看到妈妈在讨论98年初刚通过的新条例:(一)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怀孕,且符合上述请领要件规定之参加保险日数,于保险效力停止后一年内因同一怀孕事故而分娩或早产者,得请领生育给付。
想请问:
1假设目前怀孕四个月,然后现在在便利商店上班一个月后离职,到明年四月份生产后,还可请领生育给付吗?
(之前工作劳保已累积七年以上,于97年底离职)
2由于生育给付请领表格内需要盖公司大小章,若已怀孕中离职,在退保一年内生产可请领给付的情况下,还需要向前公司加盖大小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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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像我的案例是
我刚怀孕没有多久,我就离职了。
后来我也申请到了劳保生育给付。
离职后还是要拿去给前公司盖大小章
那我今年二月离职,离职后三月底才发现怀孕的那也可以领吗?
要参加保险280天才行哦,之前累积的不算
这个问题我有打去劳保局问过喔!只要你怀孕的时间内有投保劳保才可以喔!
例:你二月怀孕二月有投劳保但你345月份不管几月离职的都可以领喔
但如果你是2月离职也退保了5月才发现自己怀孕就没办法了喔!
总之你怀孕期一定要有投劳保才可以领啦!怀孕期间没有参加劳保就不能领!
1楼的妈妈就是第一种例子喔!怀孕后才离职但仍有投劳保哟!所以领的到!
(原作者于 2009-11-12 22:21:29 重新编辑过)
要参加保险280天才行哦,之前累积的不算
嗯了解!但二月份离职的时候就满了280天这样也不行吗?
大眼牛的妈
如果你离职前有满280天,在离职一年内生产是可以申请的哦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劳委会
像我第一胎没工作但是我是怀孕四个月内去参加工会的劳保投保所以我有领到!所以大眼牛的妈妈你可以去参加工会投保呀!还是可以领哟!总之你就是要怀孕期有投保劳保才行哟!
6楼的妈妈说的也对哟刚有去查过了今年有修过了!满280天投保离职一年内都可以领哟!
嗯了解!
谢谢楼上妈妈们的回答!!
TO:作者:㊣詹小叡的妈妈㊣諠
请问去工会投保要怎么投保? 何时加入?
to ㊣詹小叡的妈妈㊣諠
请问参加劳保满280天
退保一年内都能申请给付
是98年通过的吗?!可以追溯以往吗?!
10楼的妈妈
工会要看你的工作耶!
虽然我那时候是我姑姑帮我用的啦!
但现在工会都比较不好进去要问一下你们那里的工会哟!
离职一年内才可以申请当然你是在离职后一年内怀孕才可以领丫!
至于能不能溯及以往可能要麻烦你打电话去问劳保局比较快!
因为条例里也没有写说!
98年发布的呀
98年1月23日总统令修正公布增列劳保条例第20条第2项,于98年1月25日施行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怀孕,且符合本条例第31条第1项第1款或第2款规定之参加保险日数,于保险效力停止后一年内因同一怀孕事故而分娩或早产者,得请领生育给付
自己解答:
领取生育给付之请求权,自被保险人分娩当日得请领之日起,因2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法令怎么不早点通过
我已经失效
损失大了
我也想请问有关生育给付的问题
我是在今年3月底4月初离职的
6月发现怀孕(预产期明年3/11)
之前工作投保劳保也超过了280天
现在则是付国民年金
这样的话我还可以申请生育给付吗?
在什么时候可以到台南市的什么单位申请呢?
谢谢
(原作者于 2009-11-13 13:44:40 重新编辑过)
那我是97年11月就离职了,预计99年3月要生,可以请领生产给付吗?